PAGE LAB使用条款
第1条 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PAGE LAB(以下简称“本院”)所运营的互联网网站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有关使用事项。
第2条 会员定义
“会员”是指访问本院网站,依照本条款注册成为PAGE LAB线上会员,并接受本院所提供服务的人。
第3条 会员注册
① 用户按照本院规定的格式填写会员信息后,作出同意本条款的意思表示,即为申请注册会员。
② 会员注册合同自PAGE LAB的同意通知送达注册申请人之时起成立。
第4条 服务的提供及变更
① 本院向会员提供以下服务:
- 本院医疗团队及就诊指南
- 本院与其他企业合作提供的各类服务
② 如有不可避免的情况,本院可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此时,本院将注明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提供日期,并自该提供日期7日前起进行公告。
③ 对于因服务内容变更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本院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本院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情形除外。
第5条 服务的中断
① 如发生系统等设备的维修检查、更换及故障、通信中断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本院可暂时中断服务的提供。
② 因更换为新服务或本院认为适当的其他事由,本院可完全终止目前提供的服务。
③ 对于因第1款、第2款所述事由导致服务暂时中断而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本院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本院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情形除外。
第6条 会员注销及资格丧失
① 会员可随时要求本院注销其会员注册(会员注销),本院在收到上述要求后,将立即办理注销该会员注册的手续。
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院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 申请注册时登记虚假内容的
- 妨碍他人使用服务或盗用他人信息等威胁秩序的
- 在本院内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或进行其他未经许可的物品销售行为的
- 在本院内进行未经许可的诊疗行为,或将本院用作诊疗行为宣传场所的
- 篡改本院内提供的信息等妨碍网站运营的
- 利用本院从事法律法规及本条款所禁止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的
- 违反本条款的
- 其他被认为不宜继续保留会员资格的
第7条 对会员的通知
本院向会员发出通知时,可通过会员向本院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或电话号码进行。
第8条 会员的个人信息保护
本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保护包括申请信息在内的会员个人信息。有关会员个人信息的保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院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9条 本院的义务
① 本院不从事法律法规及本条款所禁止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并依照本条款的规定,竭尽全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② 本院针对包括用户信用信息在内的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采取技术性安全措施,并力求管理周全,竭尽全力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
③ 本院通过公正、健全的运营以及持续的研究与开发,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为互联网商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④ 本院不向用户发送其不愿接收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性电子邮件。
第10条 会员对电子邮箱及密码的义务
① 除本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应承担责任的情形外,自身电子邮箱及密码的管理责任由各会员自行承担。
② 会员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自己的电子邮箱及密码。
③ 会员发现自己的电子邮箱及密码被盗或被第三方使用时,应立即通知本院;如本院给予相关指引,应遵照执行。
第11条 公开发布内容的删除
如用户公开发布的内容违反公序良俗、与犯罪行为相关,或属于诽谤其他会员或第三方并损害其名誉的内容,本院可不经事先通知删除该公开发布内容,并可对该用户的会员资格予以限制、暂停或取消。
第12条 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限制
① 本院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本院所有。
② 未经本院事先同意,用户不得将通过使用本网站获得的信息以复制、传输、出版、发行、广播或其他方式用于营利目的,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13条 争议解决
① 除本使用条款规定的事项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各类问题所引发的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② 用户对网站的使用有不满或希望提出意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对网站的不满事项或意见。
③ 本院认为用户提交的不满事项及意见正当时,将优先处理该事项。但如难以迅速处理,本院将立即向用户告知原因及处理日程。
第14条 审判管辖及准据法
① 本院与用户之间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争议诉讼,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法院管辖。
② 本院与用户之间提起的电子交易诉讼,适用韩国法律。
本条款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并持续适用至新条款发布为止。